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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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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介绍

单位资料 页面更新时间:2022-05-02 11:02
网站名称: 泰顺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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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协调各科室和下属单位工作;负责调研和起草综合性文件;负责制订民政方面政策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工、青、妇工作;负责机构编制、指导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考核聘任管理工作;负责文秘、信息、宣传、督办、档案、信访、保密、保卫、值班、会务、接待、电子政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民政事业费年度计划的编制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负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使用和监督;负责民政事业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基建和行政经费的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事业收费、控购物资、局机关人员劳动工资管理服务工作。
  (二)救灾救济社会福利科。贯彻执行救灾救济工作的政策、法规;负责全县抗灾救灾工作,核查上报灾情,负责救灾款物的申请、接收、管理和分配并检查监督使用情况,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统筹管理全县社会救济工作;负责农村五保、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和城乡社会困难户及特殊对象的救济和补助工作;指导农村敬老院工作;制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做好全县经常性款物的捐赠、收集和发放工作,让最困难的弱势群体得到救助;负责福利机构的安全工作(生活)。
  (三)优抚安置科(县安置办、县双拥办、陵园管理处)。负责拥军优属工作和优抚对象(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革命伤残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红军失散人员)的抚恤、优待、补助及参战民兵伤亡抚恤工作;贯彻执行抚恤优待政策、法规和落实优抚标准;承办烈士称号的审核上报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主管军队(含武警)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复员干部、转业志愿兵、退伍义务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员、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队退休干部、志愿兵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军地两用人才开发使用和军地共育人才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县“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军队离退休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行政审批科(社会事务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科)。承担全部行政审批职能,同时承担“扩权强县”省市下放的行政审批职能。负责组织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调查研究基层政权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现状,提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依照村(居)委会组织法的规定,指导组织实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及其组织和制度建设;负责培训村(居)委会主任;负责先进乡镇、示范村(居)委会的评比表彰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进社区建设。贯彻执行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的有关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核、登记和管理工作;协调各业务主管部门的社团管理工作;查处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非法民间组织。
  (五)老龄办。办理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简称县老龄工委)决定的事项和日常工作;负责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县老龄工委决定的事项在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的落实情况并综合上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收集、整理和上报老龄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联系协调老年人协会和老年社团的活动,引导社团开展积极健康的社会活动;研究提出全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对县老龄工委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督促和检查老年人保障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老龄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地名办(勘界办)。负责全县的行政区划工作,研究和修订全县行政区域规划;负责乡镇和行政村的设置、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乡镇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向县政府提出仲裁建议,指导乡镇以下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调处工作。负责审批和审核由县直接管理的地名的命名、更名工作;指导乡镇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地名标准化建设活动。
  (七)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中心(救助管理站)。指导监督全县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就业援助;切实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入学;实施廉租住房制度,扩大住房救助范围;负责对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教育和安置;帮助与其亲属或所在单位联系,对没有返回交通费的人员提供乘车凭证;对患有精神病等行动不能自理的人员实行护送返回。
  (八)县婚姻登记处。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婚姻介绍机构的工作;负责管理婚姻证件及婚姻证件的核查工作;参与保护合法婚姻和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工作;倡导文明婚俗;依法做好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和指导工作。
  (九)殡管所(殡葬管理中队、殡仪馆)。宣传贯彻执行殡葬改革法律法规,负责全县殡葬管理工作,拟定全县殡葬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加强殡葬执法检查;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推行火葬,改革土葬,革除丧葬陋习;协助管理丧葬用品市场、治理青山白化和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现象;负责经营性公墓的管理及建设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乡村公益性墓地的审批工作;提供殡仪服务、丧葬礼仪服务等。
  (十)社会福利企业办。负责全县福利企业生产的指导、管理、服务和协调工作;调查考察并提出新企业发展方案;负责福利企业的招商引资,把握福利企业办厂方向,确保残疾人上岗比例,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减免税的优惠政策,做好福利企业统计工作;负责福利企业的安全生产。

地 址:浙江省泰顺县罗阳镇泰景路 
电话:0577-67582645 
邮编:325500 
E-mail:tsmz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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