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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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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介绍

单位资料 页面更新时间:2022-05-02 11:38
详细说明

根据《中共番禺区委、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番禺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番发[2001]13号),广州市番禺区国土局、房地产管理局(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更名为广州市番禺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简称区国土房管局);它的主要职能是为区政府负责全区土地、矿产、房屋和房地产市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测绘(包括地图编制管理)、地名、城市房屋拆迁、落实房屋政策、经济适用房、住房制度改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事业的工作部门。划出的职能有:将地名行政管理职能交给区民政局、将地下水资源行政管理职能交给区水利局;划入的职能有:原市国土局的土地、矿产、测绘行政管理职能,原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的房屋行政管理职能。
  
根据上述职责,区国土房管局下设包括7个职能科室,并成立直属单位: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地产交易登记所、房地产估价管理所、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测绘队、征地拆迁办、土地开发中心,还包括16个镇(街道办)的房管所和国土所。

番禺区国土房管局下设包括7个职能科室,各科室主要职能如下:
(一)办公室
(1)组织协调局的日常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综合性工作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组织与协调工作;跟踪检查落实会议的决定;
(3)负责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承办来文来电的登记、呈阅、分办、督办和行政发文的审核、呈批、登记、编号、打印、用印、清退、立卷归档等工作;
(4)负责本局综合性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
(5)负责本局信访管理工作,政务信息收集处理工作;组织综合性的调研,掌握本系统各个时期的工作动态;
(6)负责保密工作,保管和使用局行政印章,负责本系统印章的制发工作;
(7)负责土地、矿产、房屋、测绘、地名档案的综合管理和利用,负责电脑信息的管理和利用;
(8)负责爱卫、计生、接待、车辆管理、机关基建、安全保卫等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9)负责局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
(10)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人事档案、劳动工资、劳动保险、福利待遇和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11)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吸收、录用、培训、调配及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
(12)负责局系统的职称评定、改革及专业技术人员的等级岗位管理;
(13)负责局系统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14)协助计财科做好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15)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土地规划和耕地保护科
(1)负责区级立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国家、省、市立项项目用地预审的初审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和预审报批;
(2)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辖区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审核土地开发、垦复、整理项目;
(3)负责辖区耕地保护及占补平衡、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和管理以及后备农用土地的开发、复垦、整理等管理工作,核收耕地开垦费。
 
(三)土地利用管理科
(1)配合辖区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配合区级立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国家、省、市立项项目用地预审的初审工作;办理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或涉及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用地的报批;
(2)负责农村村民非公寓性住宅用地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含变更、延期)工作;
(3)负责闲置土地的调查、初审等工作;指导区级土地储备工作;
(4)负责征收集体土地的批后实施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报批;
(5)负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方案的初审上报;
(6)负责评估行业监督和管理工作;
(7)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负责拆迁补偿安置纠纷裁决工作;
(8)负责组织实施辖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四)产权地籍和测绘管理科
(1)负责辖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的管理工作;指导房地产转让等管理工作;
(2)负责土地权属纠纷调处,查处违反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协助司法机关查封、解封房地产工作;协助司法、行政机关执行国土资源和房屋权属处理;组织实施土地调查统计、动态信息监测、基础测绘和地籍测绘及相关信息化建设;
(3)负责测绘行业和市场的行政管理工作;
(4)负责直管房的产权管理,办理直管房接管、代管、撤管等相关手续;会同侨务等有关部门落实华侨房屋等房屋政策,办理相关事务工作;
(5)配合区级立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国家、省、市立项项目用地预审的初审工作;组织实施辖区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
 
(五)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管理科
(1)负责辖区土地有形市场的建设、完善和监督管理;
(2)负责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管工作;
(3)负责房地产交易(商品房预售)、租赁、中介市场的监管工作,受理相关投诉案件,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4)负责房地产中介行业监督和管理工作;
(5)负责物业管理政策的贯彻和落实工作;依法协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协助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换届;依法做好物业管理纠纷、投诉的受理、调解及协调处理工作;(6)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备案工作;
(7)负责辖区注册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批和一、二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报批的前期工作;
(8)负责物业管理示范和优秀项目的初评及推荐工作;
(9)负责物业管理招投标前期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10)负责辖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危房治理和白蚁防治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直管房的租赁使用、修缮养护及淘汰复建等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房屋安全应急抢险工作。
 
(六)组织人事科(挂监察室牌子)
(1)负责贯彻实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普法、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报道等工作;
(2)负责党建、党务的日常工作;协调组织分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
(3)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教育培训、人事档案信息等管理工作;负责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政风行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4)负责公共服务行为督查、基层评议机关等工作;负责武装、统战、对台、侨务、计划生育、安全保卫、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5)负责信访、维稳、综治工作;拟订和实施本系统信访工作规范和制度;负责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分局所属单位的信访工作;
(6)负责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和协调处理工作;
(7)负责分局行政案件的处理、协调、复议和诉讼等工作;
(8)负责分局对外公文的合法性审查。
 
(七)执法监察大队
(1)负责辖区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负责查处辖区土地、矿产、测绘违法案件及相关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工作;
(2)配合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查处违反土地、矿产、测绘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3)承办上级交办的土地、矿产、测绘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区级立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国家、省、市立项项目用地预审的初审工作;
(4)协助辖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东兴路18号   
电话:(020)84645819或(020)3458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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